关于举办2011年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等级
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郑州)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河南省轮滑协会将举办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轮滑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待定
五、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7日-10日在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举办。
六、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轮滑运动概论
2.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的教学与训练
3.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
2.结业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三)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100分。实践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结业
(1)等级裁判员的理论考核成绩达到6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通过者应持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裁判员等级申请表和照片向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申请高一级别的裁判员称号)。
(四)学员可选择裁判员或教练员作为考试结业科目,也可兼项参加考核,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七、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等级教练员
(1)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等级裁判员
(1)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等级教练员和国家级裁判员的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审定。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八、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学员可自行联络食宿,也可选择承办单位推荐地点。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交纳会务费100元/人。
(二)培训费
1.等级教练员
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裁判员
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规则15元,教材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请学员于2011年12月1日前将回执表电子邮件到如下地址:
电子信箱:henanlunhua@126.com
电 话:13598886521
联系人:寇佳音
(二)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并于报到当日交主办单位。
(三)请学员于2011年12月6日到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417报到,联系人:寇佳音,手机:13598886521。
十、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http://www.rollersports.cn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本通知网上登载附有表格)
十一、未尽事宜,将通过河南社会体育网(http://www.hnsst.com)发布通知。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河南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